民办幼儿园园长规范办园培训项目实施指南
为进一步推进“国培计划”幼师国培项目改革,指导项目规范实施,提升培训质量和效益,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精神和要求,针对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园存在的突出问题,聚焦民办幼儿园园长办学理念提升与办园行为改进的现实需求,细化项目设计和实施中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指南。
一、目的与意义
民办幼儿园园长规范办园领导能力,是民办幼儿园办园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由于民办幼儿园园长专业背景、从业经历的多元化,其专业能力相对比较薄弱,部分民办幼儿园还存在不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及幼教规律的现象,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比较严重,民办幼儿园园长领导保育教育的专业意识和能力亟待提高。
通过项目实施,系统介绍国家学前教育发展的宏观政策以及幼儿园管理的相关制度规范,系统提升民办幼儿园园长专业发展水平,树立教育公益属性和育人为本的意识,对于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促进教育质量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与任务
通过整合相关项目和资源,针对当前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提升民办幼儿园园长依法规范办园能力、保育教育领导能力和专业自主发展能力,推动形成民办园长轮训长效机制,建设一支办学思想端正、具有较强办学治园能力和示范引领作用的高素质专业化民办幼儿园园长队伍。具体任务包括:
(一)端正办学思想
通过培训,要使民办幼儿园园长坚持社会主义办园方向和党对教育的领导,树立正确科学的教育观和儿童观,全面了解、掌握和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践行职业道德规范,立德树人,履行法律赋予园长的权利和义务,不断提升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规范办学行为
通过培训,要使民办幼儿园园长坚持依法依规办园,树立底线意识和红线意识,深入学习、对照《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等幼儿园办园治园指导性文件,强化幼儿园依法管理、科学保教。
(三)提升专业能力
通过培训,要使民办幼儿园园长明晰自身专业发展职责,具有引领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识和能力,全面提升幼儿园师资队伍专业化水平,确保教育质量。
三、内容与方式
根据《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对园长的职责要求,立足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园实际问题和园长专业发展需求,以师德师风、依法管理、科学保教、队伍建设等内容为重点模块统筹设计课程。培训时间为10天,共60学时。
培训内容和形式参考表
模块 |
模块目标 |
建议专题 |
建议学时 |
建议 方式 |
师德师风 |
1.树立民办园园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强化民办园园长职业道德意识 |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 3.《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解读 4.幼儿园园长及教师职业行为准则解读 |
9 |
专题讲座 案例分析 主题论坛 经验分享 现场观摩 |
依法管理 |
1.了解国家重要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的内容 2.提升依法处理幼儿园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
1.《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国家及地方学前教育改革发展重要政策文件解读 2.《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解读 3.儿童的权利与法律保障 4.幼儿园教师劳动人事相关法律问题 5.幼儿园财务相关法律问题 6.幼儿园软硬件配备标准的相关规定 7.幼儿园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8.幼儿园事故的处理及纠纷处理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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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保教 |
1.了解国家关于幼儿园教育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内容 2.提升科学实施幼儿园保教工作的能力 |
1.《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幼儿园教育指导文件解读 2.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文件 3.幼儿园环境创设 4.幼儿园课程开发与实施 5.幼儿园游戏活动的组织与开展 6.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价 7.幼小衔接的理论与实践 8.幼儿园家园共育的途经与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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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 |
1.掌握国家和地方关于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法规 2.提升引领园所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专业发展的能力 |
1.国家、地方教师队伍建设相关法律、政策解读 2.《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解读 3.园长及管理团队专业发展的理论与实践 4.园长引领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途径与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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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原则与要求
(一)统筹培训总体规划
各省(区、市)要将“国培计划”纳入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培训总体规划,坚持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在深入开展专项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当地民办幼儿园办园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统筹做好民办幼儿园园长规范办园培训的总体规划,按计划、分步骤完成培训任务。
(二)严格培训机构遴选
各省(区、市)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项目类别随机抽取专家,采取网络评审或通讯评审方式,对申报方案进行细化评审,遴选优质培训机构承担项目,对协作项目实施的对口区县也要进行审核,严把入口关。优化项目立项工作流程,缩短遴选评审工作周期,确保项目及时部署启动、按时保质完成。
(三)优化培训内容和形式
培训机构要按照幼师国培项目的目标任务,加强培训需求调研,围绕重点解决民办幼儿园园长在规范办园方面的实际问题,分层、分类设置有针对性的培训模块内容,增强民办幼儿园园长参加培训的获得感。培训中现场观摩时间不少于6学时,培训专家队伍中一线优秀园长、教研员原则上不少于 50%。要推行集中培训、网络研修、返岗实践等混合式培训方式,为参训学员搭建训后学以致用的平台,促进参训学员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四)提升组织实施保障水平
要强化项目管理团队建设,精细把控项目申报、项目评审、学员选派、培训课程、培训团队、绩效评估等全过程,提升管理服务的科学化水平。要加强培训机构能力建设,鼓励高等学校、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幼儿园建立协同发展机制,通过师资互聘、资源共享、合作研究、联合开发项目等,实现优势互补,努力打造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专兼职培训者团队。要提高项目经费使用效益,按照“国培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经费拨付流程,严格执行经费开支范围,加强经费使用监管,做好经费使用绩效考评,确保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五)激发学员参训动力
(六)强化培训过程监管
各省(区、市)要建立省一级培训质量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明确监管流程,改进监管方法,通报监管结果,对各地项目实施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工作进行有效管理。要选拔培训经验丰富、熟悉培训项目管理的高校专家、培训专家、一线优秀幼教教研员等组建“幼师国培”专家督导工作组,加强对项目规划研制、实施过程的专业指导与督查评估。
五、评价与考核
(一)健全培训绩效评估
国家制定培训质量标准,各省(区、市)要采取专家实地调研、网络监测评估、学员匿名评估、第三方评估等方式,重点对项目规划设计、协同机制实施、培训模式创新、培训内容改进、支持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工作机制等方面对培训机构、项目区县的培训绩效进行评估。要建立培训绩效通报制度,将培训绩效结果作为培训机构和项目区县遴选与调整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对参训园长的考核
坚持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自我评价与他人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对培训园长进行评价。培训机构需给每名参训园长建档,将其出勤记录、学习日志、学习体会或总结等进行收集整理、考核。针对培训内容和目标,对培训园长所学知识、能力、技能、态度上所学到的、回单位后的应用及其效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其培训后指导和服务能力的实际变化、效果,同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当地教育局,并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